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

重大疾病險變的不一樣!?只有20%的人知道…










        就在今年的一月份,保險局要求「重大疾病」的項目及定義要修改為官方規定,並依所給付症狀嚴重程度分成甲、乙型保單,甲型為只賠「重度」,乙型則可賠輕度及重度。

        其實因為先前的重大疾病保險,要理賠時,往往都要很嚴重了才能理賠。而現在,因為有分輕度與重度,所以,有些人可以因為輕度的條件而得到理賠,在某種程度上,反而是變的比較實用了。

        之前會覺得重大疾病險用途不大,因為它是依病名而理賠的,像是「小腦萎縮症」,已經很嚴重了吧?但是不在那七大項的病名中,所以不理賠,明明就很嚴重了呀~但是就是沒法理賠。後來又有了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,有人常問我:那要買嗎?我總是說:那如果以後出了個重大疾病30項的、50項的、70項的…不就永遠買不完了?我還是比較喜歡買能賠症狀的保險,像是殘扶險就是了,我真的覺得殘扶險很不錯,下次可以分個幾次來聊聊殘扶險好了。

       而現在,有朋友問我要買重大疾病險嗎?我會說,如果是把它當成癌症險的一次性理賠,那就建議可以買了。因為如果一發生癌症,標靶藥物總是貴的嚇人,特別手術的費用也是不便宜。有一整筆錢,可以快快治療,是很不錯的,比起傳統的防癌險,我更愛重大疾病+實支實付的醫療險,因為現在住院的天數少,但是每次的費用總是令人卻步呀~

      對了,保哪個划算?我想,乙型賠到的機會較大,保費不會差太多的情況下,我會選乙型囉~定期乙型~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